2018年2月2日榆林市劳动人事仲裁院仲裁员叶娜和白文成功调解了申请人闫某某与被申请人某某公司的贰级工伤待遇的劳动争议案件,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贰级工伤待遇130万元整。
此案件在仲裁院受理后,经过办案人员的多方了解与调查,多次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进行法律法规的讲解,最终使得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事后当事人对调解的结果表示满意。
下一条:榆林市劳动人事仲裁院优秀共产党员党员风采